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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住房公积金行业文明创建活动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住房公积金行业文明创建活动的通知
(鄂建[2010]88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文明办: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的相关部署和要求,深入推进全省住房公积金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提高行业队伍素质,优化行业服务质量,促进全省住房公积金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行业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文明行业标准》和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湖北省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的要求,坚持“四个优先”(发展优先、民生优先、服务优先、效率优先)理念,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升住房公积金行业队伍的整体素质,规范从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行业新风,推动全省住房公积金事业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民为本。牢固树立“为群众解难,让群众方便,使群众受益”的观念,把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作为文明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根本标准。
  (二)坚持目标导向。围绕促增长、惠民生、保稳定的总要求,把文明创建工作置于住房保障大局中去谋划,有计划、有针对性地推进,防止随意性和形式主义。
  (三)坚持注重特色。把文明创建同住房公积金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利用有效载体,积极开展活动,充分体现住房公积金的为民、便民、利民特色,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功能和作用。
  (四)坚持分层推进。既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又要量力而行,区别不同情况,分层次、分阶段找准文明创建工作着力点,提高创建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
  三、创建重点
  (一)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着力提高行业素养。把加强思想道德教育贯穿创建工作始终。紧密结合住房公积金行业特点,深入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广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组织多种形式的道德实践活动,引导干部职工树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思想道德观念。深入开展行业理想、行业责任、行业技能、行业纪律教育,通过组织开展以“让理想在住房公积金事业中闪光”为主题的全省演讲比赛等活动,营造爱岗敬业、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行业风尚。
  (二)加强文化建设,努力培育行业精神。进一步加强行业宣传文化阵地建设,开展读书和征文活动,利用网站专栏、邀约专家讲座等形式,凝练完善文化理念,建立适应发展形势、遵循文化规律、体现住房公积金服务特色的文化体系。立足工作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传播先进文化,增进团队协作,培育积极向上、开拓创新、团结和谐、无私奉献的住房公积金行业团队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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