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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抗大旱保春耕促增收指导意见和加快水利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四)千方百计拓宽劳务输出渠道,努力增加农民非农收入。各县(市)区要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农村劳务输出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把劳务输出作为实现今年农民增收的重大举措,按照结果倒逼、限时办结要求,进一步加大投入,整合培训资源,强化服务,搭建劳务对接平台,通过政府、部门和驻外招商、办事机构,积极与珠三角、长三角等重点地区的当地部门、中介组织和用工单位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劳务合作关系,提高劳动力市场服务能力。继续组织开展“移民就水,送岗到乡(镇)”活动,以乡(镇)为单位,举办多种形式的农村劳动力输出现场招聘会。近期,按照各县(市)区每个乡(镇)举办一场现场招聘会要求,有效组织开展用工招聘会,实现岗位信息进村入户,为灾区农民工提供更多的就业信息。同时,要建立农村富余劳动力资源台账,制定好全市劳动力转移培训“十二五”规划,把劳务输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强化组织保障,确保工作落实

  (一)强化科技保障。紧紧依托各级科技部门和科研院所的技术优势,积极组织科技人员,成立抗旱工作组、专家指导组和技术服务队,深入灾区查苗情、查墒情、查病虫情,帮助群众科学抗旱、科学生产。技术推广部门要加强实用科技培训,搞好技术服务指导。农业、水务部门要全面推广良种良法,增加良种覆盖率,加大节水灌溉、测土配方施肥和科技增粮技术的推广力度,提高春耕春播的科技含量和复种指数。

  (二)强化农用物资保障。各级农业部门、供销社要结合当前抗旱救灾工作,协调抓好大春生产种子、化肥、农膜、农药、柴油、农机具等各种农用物资的准备,全力保障春耕备耕和恢复生产所需农资供应。市级已安排了132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小春备荒籽种的储备,各县(市)区要相应启动备荒籽种储备机制,安排一定资金,加强籽种的储备。质监、工商等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农资市场秩序维护和价格监管,规范农资市场秩序,重点查处、依法严厉打击销售、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制售假种子和伪劣农药、化肥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保证农资价格的基本稳定,让农民能购买到优质放心的农用物资。农业部门要加大农业标准化生产指导及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开展农业投入品强制性产品认证试点,搞好技术培训,使农民掌握并遵循安全生产技术规程,科学合理使用农药、肥料,扩大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优质农产品的生产,不断提高优质农产品的产量。

  (三)强化春耕用水保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水源工程建设推进现场会精神,下决心、花功夫,大兴水利工程建设,全力扭转全市干旱缺水的局面。各地要结合实际,充分利用现有水源、抗旱设备及设施,采取开源、扩容、增蓄、提水等多种办法,抓紧检修机电设备,维修清淤渠道,修复水毁水利设施,加强科学调度,统筹安排人畜引水与农灌用水,使有限的水源发挥最大的抗旱效益。水窖干涸但有拉水条件的地方,要组织群众拉水储水,为抗春旱、保用水创造水源条件。同时,要大力推广喷灌、管灌、滴灌等田间节水灌溉先进技术,努力增加灌溉面积。各级抗旱服务组织要积极行动起来,深入一线做好流动浇地、设备维修、应急送水、技术指导等抗旱服务工作,为广大农民群众搞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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