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成立农资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下设联络组和办公室,联络组由小农资店整规工作各成员单位派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农业部门。联席会议职能为贯彻落实上级农资质量安全监管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统一部署农资监管长效机制工作,通报阶段性农资监管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农资监管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农业部门牵头)
(二)开展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农资从业人员素质。
3.加大对小农资店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根据我市现代农业发展要求,有效整合培训资源,以专题、专项培训为重点,采取分类、分批培训的办法对小农资店从业人员进行轮训。(农业、供销、工商、农机部门负责)
4.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农资诚信经营、小农资店经营管理规范等知识培训。将农资经营从业人员纳入“绿证”培训和新型农民培训范畴,对其进行现代农业发展相关的农业生产实用技术培训。(农业、工商部门负责)
5.组织开展“庄稼医生”和农资营销员培训,有条件的小农资店做到有一名以上从业人员获得庄稼医生职业技能证书。(供销部门负责)
6.组织开展农机维修培训。对农机维修人员进行农业机械构造原理和维护修理等知识培训,每个县(市)区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以上培训工作。(农机部门负责)
(三)实施统筹规划,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7.提高农资连锁网络覆盖面。各级政府要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扶持农资行业规范发展,积极推进兽药、饲料的连锁经营,做到农药、化肥农资连锁全覆盖,在进一步抓好农药、化肥配送中心建设,规范配送服务基础上,在有条件的农资连锁网点开拓兽药、饲料连锁经营。支持农资连锁配送企业和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紧密合作,构建新型的农资营销业态。(供销、农业、工商部门负责)
8.创建小农资店示范工程。各地要结合当地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乡镇创建活动等各种载体,在示范乡(村)中抓好小农资店的标准示范工作。每个县(市)区设立具有较强区域性、一定规模的农资标准化经营示范店。江东区设立以种子店为主的示范区,宁海县设立以兽药饲料店为主的示范区,慈溪市设立以农药肥料店为主的示范区。其他县(市)区应当根据当地实际,在农资店相对集中区域积极创建小农资店规范经营示范区。(农业、工商、供销部门负责)
9.推行农资商品准入制度。全面推行以农资商品索证索票为内容的市场准入制度,在2010年内将全市范围所有农资经营连锁龙头企业、农资批发单位纳入农资商品准入系统,落实小农资店进销台帐制度,实行农资商品质量可追溯管理。(工商、农业、供销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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