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评审标准
(一)专业理论要求
1.必须坚实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理论和技术,了解相关专业及系统工程、计算机应用、经济管理等专业知识。
2.在本专业领域有深厚的造诣,是本专业学科带头人之一。
3.对本专业理论技术有创造性研究,在国内外有一定的知名度。
4.熟悉有关前沿理论在本专业国内外应用情况。
5.具有指导博士研究生的理论水平。
(二)业务工作经历和能力要求
在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二项:
1.曾提出过有重要学术和实用意义的推广课题,在推广科学前沿进行开创性的工作。
2.曾编写出具有较大影响的科学论著。
3.负责指导过国家重大推广项目或攻关项目的研究工作。
4.主持或为主参与制定本专业技术推广规划。
5.举办过高层次、高水平的科学讲座。培养出合格的研究生或指导高中级农业技术人员工作。
6.解决过重大农业技术推广疑难问题。
(三)工作业绩要求
1.发表高水平的论文,出版有价值的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编公开出版的全国性或省级农业学术、技术推广教材20万字以上。
(2)在国家级学术技术刊物上发表高水平的文章五篇以上。
(3)参加国际学术讨论会并提交学术论文三篇以上。
(4)在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全文发表论文四篇以上。
(5)正式出版过不少于十万字著作的作者。
2.获得国内先进水平的科技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以上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2)获部、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以上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3)主持的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取得显著的成果,推广面积和技术水平达到规定要求,并获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一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4)主持的国家级推广项目,经部级鉴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5)主持研制开发的实用技术有两项以上重大改进,经部级专家鉴定通过,已在全国推广,并取得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
四、申报推荐程序
1.个人申请。由专业技术人员对照申报及评审条件向所在单位申报,并写出书面申请。
2.单位初审。由所在单位对提出申请人员的政治表现等情况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填写《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