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加强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建设。根据公安消防综合应急救援任务,分门别类设立专家组,建立相应数据库,基本形成覆盖多门类、多专业的公安消防综合性应急救援专家队伍体系,建立调用专家参与综合应急救援工作的机制,发挥专家组会商与研判、咨询与辅助决策的作用,提高科学处置水平。
四、加强应急救援实战体系建设,增强灾害事故的处置能力
(十三)建立公安消防队伍综合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立由政府统一领导,公安机关统一指挥、各类消防队伍负责人参加的省、市、县三级公安消防队伍综合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下设联勤指挥部、作战指挥部、应急救援保障部和专家组。依托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建立全省公安消防队伍综合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在省公安消防总队、支队、大队分别设立省、市、县三级公安消防队伍综合应急救援通信指挥中心,实现与公安部消防局、省政府及各地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其他应急救援专业队伍指挥或专业管理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政府统一领导,公安机关统一指挥,公安消防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按照职责任务集中接(处)警,公安、消防多警种同时响应,各类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协同联动、资源共享,建立有效调动和指挥各类公安消防应急救援力量的指挥体系。
(十四)建立公安消防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各地应按照“立足实战、完备高效”的原则,依据本区域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制定和完善各类灾害事故类型预案和协同作战预案,邻近市(地)、县(市)要制定协同作战预案,形成种类齐全、衔接紧密、实战性强的省、市、县三级公安消防队伍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公安机关组织指挥、相关部门协同紧密、有效联动的公安消防队伍综合应急救援调度指挥和应急救援响应机制,明确参加国家和省、市、县重大灾害事故救援四级响应等级,一旦发生大的灾害事故和重大灾情,能够迅速启动公安消防队伍应急救援预案和联动机制,指挥调度各类公安消防应急救援队伍及专家组就近快速机动增援,及时有效处置。
(十五)加强应急救援培训演练。按照专业培训、合成训练和联合演练相结合的原则,突出实战和协同作战训练,提升各类公安消防应急救援队伍的实战能力。各地公安消防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要依托公安消防队伍应急救援综合训练基地,针对所承担任务的特点,有组织、有重点地强化专业训练,着力加强特勤队、专业救援队和灭火救援攻坚组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专业化训练,锻造拳头力量和尖刀队伍。各级公安机关要按预案、分类别、经常性地组织各类公安消防应急救援队伍开展联合演练,提升协同作战、有效处置灾害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实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