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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紧急行动方案》的通知

  7 黔东南 成员12人,监测院和101地质队组成,负责人刘福明。
  8 毕 节 成员8人,监测院和地调院组成,负责人刘秀伟。
  9 黔西南 成员8人,监测院和111地质队组成,负责人李宗发。
  10 铁 路 成员6人,114地质队和铁二院贵阳院组成,负责人王瑞。
  备 注 每个排查小分队下设排查小组,每个小组不得少于2人

  (二)各级地质灾害防治责任部门按照《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部门工作责任制度》(黔府办发〔2006〕11号)规定,积极协助国土资源部门,开展相关排查工作。与此同时,省级地质灾害防治责任部门要派员参与9个巡回检查组,对9个市(州、地)排查工作开展巡回检查指导,并督促下级部门积极开展相关排查工作。
  (三)市(州、地)国土资源局主要任务是组成市级排查工作组,负责拟定市(州、地)级"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紧急行动"方案,组织所属县级国土资源局、辖区内开发区(风景名胜区)国土资源分局开展排查工作,与此同时,安排省厅排查小分队协助县级排查工作组开展实地排查、核查和指导工作。并通过地方政府向社会公布小分队负责人通讯联络方式,接受群众报灾和咨询。
  (四)县(市、区)、开发区(风景名胜区)国土资源局主要任务是负责拟定县级"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紧急行动"方案,成立县排查工作组,组织全县各乡(镇)全力开展实地排查工作,协调县级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部门组成联合排查组,对县辖区内公路沿线、重要工程建设施工区域开展实地排查工作。
  (五)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拟定乡(镇)"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紧急行动"方案,发动乡(镇)干部、国土所干部、村干部、党员队伍及一切可以发动的力量,组成乡(镇)级排查工作组,对辖区内城镇、乡村村民房前屋后、医院、学校、集市等人员集中地,河流两岸,冲沟沟口等开展实地排查工作。
  (六)成都铁路局贵阳铁路办事处主要任务是在厅排查小分队的协助下,负责拟定全省铁路"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紧急行动"方案,组织开展全省铁路沿线实地排查工作,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省铁路沿线实地排查工作。
  (七)排查行动宣传工作,由厅科宣处、各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协调各级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六、排查的实施方法
  (一)此次排查工作主要是以县国土资源部门联合县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部门组成县级排查工作组,具体组织、指导各乡(镇)排查工作组开展实地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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