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运输厅、通信管理局关于加快做好水毁公路电信基础设施抢险恢复工作意见的通知
(吉政办明电[2010]12号)
各市 (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 (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8月1日晚,王儒林省长连夜主持召开省政府2010年第9次常务会议,贯彻省委孙政才书记在省级领导干部紧急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研究部署抗洪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有关重点工作。会议要求省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抓紧制定具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政策措施,全力推动抗洪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交通运输厅、省通信管理局 《关于加快做好水毁公路电信基础设施抢险恢复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0年8月3日
关于加快做好水毁公路电信基础
设施抢险恢复工作的意见
(省交通运输厅、省通信管理局)
为尽快恢复水毁公路、电信基础设施,保证抢险救灾物资运输和通信畅通,保障灾区恢复重建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加快做好水毁公路、电信基础设施抢险恢复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级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抗洪救灾的严峻形势,把加快水毁公路、电信基础设施抢险恢复工作作为当前一项特别重要的任务来抓,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指挥到位,集中力量,保证水毁公路尽早恢复通车,水毁电信设施尽快恢复,确保抢险救灾人员、物资和设备的运输和通信畅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建立机制,明确职责。高速公路的抢通主体为省交通运输厅。国省干线以地方政府抢通为主,对重点区域的难点路段由省交通运输厅给与支持,必要时组织省应急抢险队伍给予支援。农村公路的抢通工作要充分发挥各级地方政府的主体作用,省财政厅、交通运输厅给予必要的资金、技术支持。各级政府、交通运输部门要成立相应机构,靠前指挥,周密部署,及时研究解决公路抢险恢复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突出重点,科学组织。按照主次有别、急缓有序、先通后畅的原则,重点抢修尚未通车路段和公路桥梁。省交通运输厅要创新管理体制,组建远近结合的公路应急抢通队伍。按照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抗洪救灾的实际需要,对重点区域的难点路段实施抢修保通。各级政府要积极组织交通、社会和企事业单位的人员、设备组建公路应急抢通队伍,科学组织,奔赴抢险救灾一线,迅速开展水毁公路基础设施抢险恢复和重建工作,应急抢险工程可由政府直接指派有能力的企事业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