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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南宁市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南宁市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今年是“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的中期考核年,也是我市“十一五”减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为完成自治区下达给我市的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及《南宁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确定的我市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为实现全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现将南宁市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进行分解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是必须完成的约束性指标

  分解下达年度减排指标计划是实现“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目标的重要措施,各县(区)、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完成年度减排目标。本通知下达的县(区)、重点企业2008年度减排计划指标和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二氧化硫重点减排项目计划将作为市政府考核年度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的主要依据。

  二、认真做好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计划的分解和落实

  各县(区)要将本县(区)减排目标分解到各行业、重点企业,将减排任务落实到具体的工程治理措施和淘汰落后产能的项目中, 特别是要提出确保按时、全面完成本计划确定的化学需氧量(cod)、二氧化硫重点减排项目的措施。同时要狠抓落实,着力通过实施一批治理工程项目实现减排;按照自治区淘汰落后产能年度计划,淘汰钢铁、湿法旋转窑、立窑水泥、铁合金、酒精、造纸、淀粉等重污染行业落后产能,大幅度减排污染物。请各县(区)、各重点企业于2008年4月10日前将2008年度减排指标计划分解情况和工作措施报市政府,同时抄送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切实加强对污染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减排调度制度

  各县(区)政府和各重点减排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每个减排项目都要落实具体责任人。要强化部门联动,建立减排联动工作机制,市发展改革委、经委、环保局、建委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定期召开减排联席会,及时研究解决减排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减排调度与预警,保证减排按计划推进。建立减排报告制度,各县(区)政府和各重点减排企业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减排进展情况分别报市环保局和市发展改革委(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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