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围绕增减挂钩项目区,科学安排基本农田整理项目片区。土地综合整治要与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土壤肥力提升相衔接。在增减挂钩项目涉及到的区域内,按照集中连片、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强化设施配套、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的要求,合理划定基本农田整理项目片区,与农田水利建设规划统筹考虑,集中连片进行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使基本农田整理项目与增减挂钩项目有机融为一体。为确保我省9980万亩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项目区内农田要连片成方,有利于农业结构调整,提高耕作层质量,便于机械化耕种,提高劳动生产率;搞好项目区农田水利设施配套建设,积极发展节水灌溉农业,大力推广低压管灌、滴灌、喷(微)灌等新技术;田间道路要提高硬化标准,并相互贯通;合理布设防护林网,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但严禁在基本农田内植树造林。通过项目实施做到田成方、林成网、路相通、旱能浇、涝能排,建成一批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基本农田。
(三)精心组织,科学编制土地综合整治规划。以县(市、区)为单位编制好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实行“一张图”管理,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域村镇体系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生态建设与保护规划、水利和交通等规划相衔接,统筹安排好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等用地规模和布局。要切实搞好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的规划设计,引入高素质的设计队伍,推出符合小城镇和农村社区特点、体现乡村文化特色和生活习俗的建筑群。要科学布局新型农村社区,合理确定社区服务半径,避免社区过度集中,耕作半径过大,影响农民生产生活。
(四)整合资金投入,严格资金使用管理,确保发挥效益。按照“渠道不变、集中投入、专账管理、统筹安排、各计其效”的原则,由各级财政部门整合现有土地及各类涉农资金,集约投入、集中使用,避免重复投入和浪费。适应农村居住社区化的趋势,今后涉及农村民生工程资金,应集中投入到整体搬迁和改造的新型农村社区。要严格资金使用和监管,不得截留挪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要用于项目区内的基本农田整理,其中20%可用于新社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从土地出让金中计提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资金必须按规定用途投入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增减挂钩所取得的相关收益,要实行专账管理、专项核算,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统筹平衡,全部返还给提供节余指标的农村,用于农民住房和社区基础设施配套。要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不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按应收费用的50%收取。收费项目必须事先列明清单,张榜公布,并作为项目审批的必备要件。各级政府在加大投入力度的同时,要拓宽融资渠道,广泛吸引社会各类资金参与土地综合整治。金融机构要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为产业发展、农民建房和农村公共事业提供信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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