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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校园新型警务体制建设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校园新型警务体制建设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渝办发〔2010〕221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的要求,为深入贯彻市委三届七次全委会关于将校园新型警务体制建设纳入“民生工程”的决定,公正、科学、合理地评价各区县(自治县)校园新型警务体制建设成效,查找工作薄弱环节,加大校园安保工作力度,守住校园安全底线,市政府决定组织开展校园新型警务体制建设专项检查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校园新型警务体制建设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迅速采取措施,按照方案要求狠抓落实。市政府督查室、市公安局、市教委将组织专人从2010年8月12日起对各地校园新型警务体制建设工作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工作盲区、盲点和突出安全隐患,将当场下达《特大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分送当地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教委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限期整改。同时,将检查结果予以全市通报,对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力、校园安全隐患突出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一○年八月十日

校园新型警务体制建设
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三届七次全委会关于将校园新型警务体制建设纳入“民生工程”的决定,查找工作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保工作力度,严防校园恶性案件在我市发生,市政府决定从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1个月、分3个阶段的校园新型警务体制建设专项检查工作。为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校园新型警务体制建设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王爱祖任组长,市政府督查室主任何力、市公安局副局长唐建华、市教委副主任赵为粮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从市、区县(自治县)公安局、教委等部门和单位抽调人员组成42个检查组,由唐建华、赵为粮同志统筹负责检查工作的组织开展。

  二、目标任务

  (一)完善“五位一体”校园安保体制,提升运行质量,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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