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活动
要充分发挥健康教育专业队伍的主力军作用,认真做好《
辽宁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和《
辽宁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宣传工作。各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健康信息、弘扬健康文化,大力倡导不吸烟、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大小便,以及不施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农家肥等科学文明的生活、生产方式,使群众了解环境与健康的关系,提高城乡居民文明卫生意识和健康素质,摒弃陋习。
三、时间安排
整洁行动自2010年7月开始实施,至2013年全运会开幕结束,时限三年。各县(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做好宣传发动和部署工作,逐级查找脏乱差问题,分解落实工作任务,每年要组织开展大规模的环境卫生清理和整治活动,确保全运会开幕时本溪城乡环境卫生状况发生根本性变化,以整洁亮丽、卫生文明的风貌迎接第十二届全运会在我省召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各部门和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迎全运、创卫生本溪”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将整洁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并在政策、资金上予以保障。要按照全市整洁行动方案,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分解目标任务,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明确工作职责
城乡规划、爱国卫生、公安、交通、农业、卫生、综合执法、环保、教育、旅游、服务业、铁路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全市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各级政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确定每年工作重点,定期组织检查督导,建立规范的信息统计、数据汇总、资料收集工作机制,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信息资料。
(三)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要以本溪市2010年创建省级卫生城市为载体,积极抓好省级卫生城区、省(市)级卫生村、卫生乡(镇)、卫生单位、无烟单位、健康街道(健康社区)创建活动,在城乡环境整洁行动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推动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四)加强宣传和舆论监督
各新闻媒体要设置专栏,广泛深入宣传报道,充分营造社会氛围,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调动其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发扬爱国卫生传统,开展义务劳动日、清洁日、卫生日等活动。各级政府要积极组织社会力量和妇女、共青团员投入到整洁行动中来,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学校要组织学生参加实践活动。同时,要设立群众投诉受理电话,建立群众参与监督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和解决,提高群众对整洁行动的满意度。
(五)加大考核评估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