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立即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整改“五到位”
三季度是我市主汛期,是矿山生产的旺季之一,也是各种事故的易发期。要从现在开始,利用1个月的时间,立即组织力量,实施联合执法,深入开展矿山(含巷探地质勘查项目,下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结合目前集中开展的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深化矿山打非治违工作。
(一)抓住重点环节内容。要在全面排查整治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的基础上,把地下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作为重中之重,重点检查六项内容:一是电缆及电气设备的使用和管理情况,重点查看电缆选型、联接、架设、固定和电器设备接地是否满足有关规程、规范及鲁安发〔2010〕11号文件最新要求;二是应急逃生系统情况,重点是矿井及各水平、各采区的行人安全出口是否畅通,三是通风系统管理情况,重点查看系统是否完整并正常运行,调风、反风设施是否做到可靠运行,通风管理制度、机构设置、专职人员是否满足安全要求;四是应急预警和通讯保障系统建设和管理情况,查看是否按照省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预防措施要求进行了建设,是否实现了双回路井下通讯;五是矿山生产组织情况,查看矿山是否依法依规组织生产,是否严格按照设计组织施工,是否将采掘施工队伍安全管理纳入企业一体化管理考核,是否落实了主要领导井下带班生产制度,是否落实了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危险异常情况时直接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决策权和指挥权;六是矿山隐患自查自纠情况。查企业是否按照鲁安发〔2010〕11号文件新要求进行了隐患排查,是否落实了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二)从严落实执法措施。按照鲁政发〔2010〕77号文件“五个一律”的要求,对已批准合法生产但累积存在下列问题的企业要一律责令立即停产整改,并按上限处罚,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采掘施工队伍不具备矿山建设资质的,还要及时提请注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一是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提升设备设施的,二是防洪、井下防火、防透水及排水措施不落实,机械通风系统不完善、不依法正常运行,风质、风量、风速不符合标准,预警和通讯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三是技术管理、现场管理不规范、不到位的,四是采空区、尾矿库、爆炸物品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的,五是未按规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的,六是采掘施工队伍资质、协议、现场管理等情况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对违法违规探矿、建矿、生产的,特别是市政府安委办《关于严格落实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督办通知》(青安办〔2010〕39号)、《关于复查莱西市落实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反馈意见》(青安办〔2010〕40号)文件明确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要从严排查,严格落实停产整顿或关闭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