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选派优秀教师赴新疆皮山县对口支教的通知
(皖教秘师〔2010〕73号)
各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经与新疆皮山县教育局沟通协调,决定首批选派30名中小学优秀教师赴新疆皮山县对口支教。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目的
贯彻省委、省政府对口援疆的统一部署,着眼皮山县教育长远发展,着力解决皮山县中小学相关学科教师紧缺问题,同时通过支教锻炼,进一步促进我省骨干教师的成长。
二、主要任务
根据皮山县的需求,我省共选派30名中小学优秀教师赴皮山县对口支教。选派优秀教师赴新疆皮山县对口支教,是继选派优秀教师赴四川松潘县对口支教后的又一项政治任务,按照统筹安排、任务分担、择优选派的原则,确定淮北市、亳州市、宿州市、阜阳市、淮南市、六安市、芜湖市、宣城市、池州市、黄山市等10个市承担此项任务。具体为:
淮北市:小学语文教师2名、小学英语教师1名;
亳州市:小学数学教师2名、小学语文教师1名;
宿州市:小学数学教师2名、小学语文教师1名;
阜阳市:初中语文教师2名、初中数学教师1名;
淮南市:小学语文教师2名、小学英语教师1名;
六安市:小学数学教师2名、小学英语教师1名;
芜湖市:小学信息技术教师1名、小学音乐教师1名、小学美术教师1名;
宣城市:初中数学教师2名、初中英语教师1名;
池州市:初中语文教师1名、初中物理教师1名、初中英语教师1名;
黄山市:初中物理教师1名、初中英语教师1名、初中化学教师1名。
对口支教时间原则为5年,支教教师在保持教学工作连续性的前提下,实行一年一轮换。轮换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并事先报省教育厅备案。
三、选派条件和方式
支教教师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素质,教学实绩突出,被评为县级以上优秀教师、教坛新星或骨干教师;
(二)具备中级以上(小学为一级以上)教师职务;
(三)在县城以上中小学从事相应学科教学的专任教师;
(四)年龄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适应皮山县工作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