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领导:杜长平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教育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财政局
46.加快发展公共卫生事业。
年度目标:加强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主要措施:进一步强化财政投入,完善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筹建1所新的三甲标准的医院。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完成民生工程有关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任务,增强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艾滋病人、甲型H1N1流感等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救助工作。
牵头领导:刘绍太、胡明莹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47.加快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年度目标: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主要措施: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推进污染减排工作,开展省级环保模范城区和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生态户创建活动。严格落实节能降耗目标责任制,加强年耗能3000吨标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的监管,引导企业加大节能降耗投资,实施节能十项攻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推进高碳产业低碳化改造和低碳技术应用。
牵头领导:王改林、刘辉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局、农委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国土资源局
48.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年度目标: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5‰以内,提高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完善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格局。
主要措施:认真落实计划生育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突出抓好人口大县、后进乡村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扩大长效节育措施奖励扶持范围,严厉打击“非法鉴定婴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行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提高计划生育服务质量,稳定低生育水平。
牵头领导:刘绍太
责任单位:市人口计生委,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49.加大城市社区建设工作。
年度目标:构建和谐社区。
主要措施:加强社区基础建设,完善社区服务功能。
牵头领导:刘绍太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八、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50.坚持依法行政。
年度目标: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加快法治型政府建设进程。
主要措施: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健全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政府重大事项决策公示制度、听证制度和专家咨询制度。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牵头领导:李平、李子鹏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监察局
配合单位:市政府各部门
51.大力推进政务公开。
年度目标:打造政务公开平台,提高政务工作透明度。
主要措施: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办好政府公报。
牵头领导:李平、李子鹏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行政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市纠风办、监察局、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