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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川教函〔2010〕484号)


各市、州教育局:

  自2010年秋季开学起,我省将全面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为形成良好的、有益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舆论氛围,推动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现就做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宣传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宣传教育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是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是一项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的系统工程。 积极稳妥地推进这一轮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顺利进行并取得预期的成果,不仅需要教育系统内部统一认识,开拓创新,更有赖于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密切配合。如何赢得社会的支持,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加强舆论宣传,大力宣传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目的与意义、课程改革的精神与内容。通过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的宣传,引导全社会理解、支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消除家长及社会各界对高中课程改革的疑惑、迷茫,争取社区、家长的积极配合,建立学校、家庭、社区有效参与课程改革的新机制,形成领导重视,群众理解,社会支持的良好环境,确保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各项目标的实现。

  二、准确把握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宣传教育内容

  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是继承和发展中的变革,在改革过程中,必然会出现许多新的矛盾,产生不少新的困惑。教育行政部门对此要及时开展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工作,就社会关心的问题进行对话与交流。宣传的主要内容包括:宣讲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宣讲《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意见》等若干配套政策文件和宣传资料;宣讲各市、州和学校实施课程改革中的具体做法、经验和成效等。

  三、开展多种形式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一)通过文件、会议、培训、考察等形式,做好教育系统干部、教师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教科研人员和学校广大教职员工的思想认识,使其成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有力推动者、有为实施者和有效宣传者。同时做好与相关部门、团体的沟通协调,争取配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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