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琼建人[2010]163号)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举行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4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36号)要求,现将2010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的组织管理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负责我省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的组织领导,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考试报名、报考资格审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对考试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实施具体考务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组织实施客观题阅卷有关工作。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序号
| 科目名称
| 考试时间
|
1
|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 2010年10月23日上午
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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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物业经营管理
| 2010年10月23日下午
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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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 2010年10月24日上午
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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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物业管理实务
| 2010年10月24日下午
2: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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