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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给重庆武隆喀斯特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记功的决定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给重庆武隆喀斯特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记功的决定
(渝府发〔2010〕80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自2003年我市启动重庆武隆喀斯特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工作以来,经过4年多艰苦不懈努力,“重庆武隆喀斯特”作为“中国南方喀斯特”的重要组成部分,2007年6月27日在新西兰第31届世界遗产大会上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成为中国第6个世界自然遗产。

  重庆武隆喀斯特申报世界自然遗产的成功,极大地提升了我市在世界上的知名度,推动了我市和武隆县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在重庆武隆喀斯特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工作中,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武隆县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工作人员不畏艰难、锐意进取,圆满完成了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工作。

  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市政府决定给市园林局和武隆县人民政府分别记集体一等功,给市园林局局长助理葛怀军记个人二等功,给市旅游局局长刘旗(原武隆县委书记)和武隆县发展改革委主任叶成礼(原武隆县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局长)分别记个人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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