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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天津市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天津市经济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天津市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津经信电力[2010]1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工业集团(控股)公司、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电能利用效率,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根据《天津市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现就申报2011年天津市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1、电机系统改造项目。采用高效电动机、电动机变频等调速方式。
  2、改善电能质量项目。谐波治理改造包括采用有源、无源滤波装置,采用无功补偿装置。
  3、电力移峰填谷项目。采用电蓄热、电蓄冷,电动汽车系统(包括电动汽车及充电站)。
  4、智能用电改造项目。采用智能用电设备和智能用电管理系统以及其他科学、合理用电的技术、产品和措施。

  二、项目的组织和申报

  1、各区县、各集团公司及有关主管单位按照本通知项目申报范围组织企业进行项目申报。
  2、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供下列资料:
  ①《天津市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申请书》(附件一);
  ②申报天津市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所需材料(附件二);
  ③《天津市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使用责任承诺书》(附件三);
  ④《2011年项目支出预算申请表》(附件四)。
  3、项目申报单位将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按照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连同附件四文本(一式两份)及电子版和附件二“基础材料”中的项目建议书电子版,一并上报至所属区县、集团公司或主管单位。
  4、各区县、各集团和有关主管单位将项目申报单位提供的资料、《天津市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管理责任承诺书》(附件五)文本和《天津市2010年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附件六)文本及电子版,统一上报市经信委电力处。

  三、报送时间:各区县、集团公司及有关主管单位于2010年9月3日前将本通知要求的材料报送至市经信委电力处。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35号 邮编:300061
  联系人 :王佳蓓   电话:83605992  传真:23302077
  电子邮箱:wangjialei7676@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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