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编写任务分工
(一)省政府办公厅:负责有关组织协调工作,承担防灾救灾政策、法规等资料的收集汇总。
(二)省公安厅(消防局):承担全省城乡火灾及救灾工作情况的收集汇总和编写。
(三)省民政厅:承担全省赈灾工作情况及各设区市抗灾救灾情况的收集汇总和编写。
(四)省财政厅:承担全省抗灾救灾资金投入情况的统计汇总和编写。
(五)省国土资源厅:承担全省地质灾害及抗灾工作情况的收集汇总和编写。
(六)省环境保护厅:承担全省因自然灾害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及救灾工作情况的收集汇总和编写。
(七)省交通运输厅:承担全省公路交通灾情及抗灾救灾工作情况的收集汇总和编写。
(八)省水利厅:承担全省水旱灾害情况及抗灾工作情况的收集汇总和编写。
(九)省农业厅:承担全省农业灾害和抗灾救灾工作情况的收集汇总和编写。
(十)省林业厅:承担全省森林火灾、森林生物灾害及抗灾救灾工作情况的收集汇总和编写。
(十一)省卫生厅:承担全省人类疫情及防疫工作情况的收集汇总和编写。
(十二)省通信管理局:承担全省通信系统灾情及抗灾救灾工作情况的收集汇总和编写。
(十三)省地震局:承担全省地震灾害情况及抗灾救灾工作情况的收集汇总和编写。
(十四)省气象局:承担全省气候概况、气象灾害预警和省内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情况的收集汇总和编写。
(十五)省军区(司令部):承担驻陕部队、民兵抢险救灾等资料的收集汇总和编写。
(十六)武警陕西省总队(政治部):承担武警驻陕部队抢险救灾等资料的收集汇总和编写。
(十七)西安铁路局:承担省内因地质灾害、气象灾害等因素影响铁路运输、引发事故及救灾工作情况的收集汇总和编写。
(十八)国家电监会西北监管局:承担陕西省内电力区域灾情及抗灾救灾工作情况的收集汇总和编写。
(十九)中国保监会陕西监管局:承担陕西省内自然灾害赔付情况及防灾、救灾资料的收集汇总和编写。
(二十)省减灾协会:承担灾害综合监测预报及防灾救灾科研动态情况的收集汇总和编写。
档案馆、电视台、电台等单位要大力支持编纂工作,无偿提供有关图片、音像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