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农村土地承包(出租)合同书(示范文本)的通知
(琼农办〔2010〕122号)
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林、农科)局(农委),农经总站(中心):
为统一和规范农村土地专业承包、对外发包(出租)、土地经营权转包(租赁)合同,根据《
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
三十二条规定,现予印发《海南省农村土地专业承包合同书(示范文本)》、《海南省农村土地对外发包(出租)合同书(示范文本)》、《海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租赁)合同书(示范文本)》等3个示范合同书文本,请你们结合本地区实际修定使用。
二○一○年八月十一日
海南省农村土地专业承包合同书(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
甲方(发包方):
本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
乙方(承包方):
居住地: 镇(乡) 村委会 村(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面积 亩的土地发包给乙方从事农业开发。
第二条 甲方发包的土地四至范围为:
东至: 西至:
北至: 南至:
第三条 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土地,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土地权属明确,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或者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发包;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条 承包的年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