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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苏府通[2010]17号)

  (十八)郭巷国泰社区(原浮桥村12组)2.1303公顷,其中耕地1.8287公顷;
  (十九)郭巷国泰社区(原湾里村2组)0.8764公顷,其中耕地0.3258公顷;
  (二十)郭巷国泰社区(原湾里村8组)0.976公顷,其中耕地0.9211公顷;
  (二十一)郭巷国泰社区(原湾里村6组)耕地0.9082公顷;
  (二十二)郭巷国泰社区(原湾里村1组)5.4631公顷,其中耕地4.3666公顷;
  (二十三)郭巷国泰社区(原湾里村)0.0911公顷;
  (二十四)木渎镇西跨唐村(原沈巷11组)2.7238公顷;
  (二十五)木渎镇灵岩村(原谢巷村10组)2.4436公顷;
  (二十六)木渎镇五峰村(原永丰村4组)耕地0.1785公顷;
  (二十七)木渎镇五峰村(原永丰村5组)耕地0.807公顷;
  (二十八)光福镇舟山村20组2.7642公顷;
  (二十九)光福镇舟山村34组2.2305公顷;
  (三十)香山街道郁舍村1组2.5873公顷;
  (三十一)香山街道郁舍村2组3.3773公顷;
  (三十二)香山街道郁舍村3组3.4715公顷;
  (三十三)香山街道郁舍村5组2.5912公顷;
  (三十四)香山街道郁舍村7组2.5522公顷;
  (三十五)胥口镇香山村34组2.2143公顷;
  (三十六)胥口镇香山村31组1.3901公顷;
  (三十七)胥口镇香山村30组1.3258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地类名称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费标准

安置补助费标准

耕 地

17.0489

27万元/公顷

2.5万元/人

园 地

0.1261

32.4万元/公顷

坑塘水面

0.477

36.72万元/公顷

养殖水面

0.1466

55.08万元/公顷

/

畜禽饲养地、农村道路、农田水利、田坎

2.1997

45.9万元/公顷

居民点、工矿用地、建制镇

46.1011

27万元/公顷

未利用水域

0.5326

13.5万元/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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