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
(苏府通〔2010〕18号)
经省政府《关于批准苏州市吴中区2010年度第3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通知》(苏政地〔2010〕4038号)批准,同意我市征收集体土地1.2667公顷,其中耕地0.957公顷。现将《征收土地方案》通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苏州市吴中区2010年度第3批次村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横泾街道泾峰社区(原新思村1组)。
三、征地村、组及面积
(一)横泾泾峰社区(原新思村1组)1.2667公顷,其中耕地0.957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地类名称
| 面积(公顷)
| 土地补偿费标准
| 安置补助费标准
|
耕 地
| 0.957
| 27万元/公顷
| 2.5万元/人
|
农村道路
| 0.0975
| 45.9万元/公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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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矿及居民点
| 0.2122
| 27万元/公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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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由征地单位与被征地村组按实结算。
(三)青苗补偿标准。
1.一年生作物按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计补,一年两季作物以上的按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0%计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