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打好城市建设战役的通知
(闽建城[2010]22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规划局、房管局、公用局、园林局、执法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省委八届九次全会决定,从8月开始,大干150天,集中力量实施好重点项目建设、新增长区域发展、城市建设、小城镇改革发展、民生工程“五大战役”,在跨越发展上取得突破。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职能,要实施城市建设战役、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和灾后重建、保障性住房建设与棚屋区改造工作。为打好城市建设战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全力以赴,大干150天,确保年内取得明显成效和看得见的变化,使城市面貌有较大改观和提升,让老百姓切实得到实惠,特别是福州、泉州市区要有明显变化。要以城市中心区域为核心,以城市主干道及沿路两侧景观整治和主要出入口、中心公园、广场周边整治为重点,本着以人为本、塑造精品、体现特色的原则,按照省委、省政府“年中拉清单,年末对账单”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精心运作,制订城市景观综合整治行动计划,尽快实施一批景观整治、立面再造、电线下地、道路改造、广告清理、城市保洁、景区提升和公交优先等项目,做到建设一条路、美化一条街,整治一片、见效一片,到年底前形成一批城市景观综合整治典型示范项目,实现道路沥青化,街巷铺装化,打通断头路、路网通畅化,招牌规范化,空调外挂隐蔽化,屋顶坡化、绿化,能绿则绿,架空线路下地,广告牌、防盗网拆除等目标,全面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
二、明确任务
1、编制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和重要节点城市设计。要充分利用自然环境条件,融合山水等自然景观要素与城市整体关系,保护体现地方特色的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创造良好的城市景观风貌特色,提升城市整体景观水平。要委托甲级资质的规划编制或建筑设计单位,加快编制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和重要节点城市设计,将重要节点城市设计内容纳入所在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指导城市建设。
2、开展城市景观综合整治。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部署,制订城市景观综合整治行动计划,以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和城市主要出入口、中心公园、广场、沿江(海、湾、河、湖)、城市重要公共服务设施周边等重点区域景观整治为抓手,编制景观综合整治规划设计方案,改造建筑立面,合理 “平改坡”,架空线路下地,保护历史建筑,规范和整理各类店面招牌和空调外挂,拆除广告牌、违章搭盖、防盗网等各类影响市容市貌的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