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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0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5)健全基层医疗卫生人才使用机制,探索开展各区(市)全科医生区(市)、乡镇联动试点。(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改委负责)

  (6)制定培训基地管理办法和市示范基地建设方案。落实全科医生培训大纲和配套教材,研究规范化培训的考核办法。(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3.发挥村卫生室在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中的网底功能。主要工作目标:

  (1)全面完成600所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任务。发挥政府、集体、个人等多方力量加强村卫生室建设,政府重点加强对村卫生室和村医的技术支持,积极稳妥地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市卫生局负责)

  (2)落实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的补助政策,保障村医的合理收入。鼓励各区(市)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市卫生局、市财政局负责)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1.完善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工作目标:

  (1)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落实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城市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到90%以上,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90%以上,并提高信息化水平。(市卫生局负责)

  (2)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提高服务的效率和效益。(市卫生局负责)

  2.继续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工作目标:

  (1)继续对15岁以下的人群补种乙肝疫苗,2010年再补种7.221万人,累计补种10.0951万人。(市卫生局负责)

  (2)在2009年基础上,再完成适龄妇女宫颈癌检查2.8万人;对4.492万名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进行补助;继续开展农村生育妇女免费补服叶酸项目。(市卫生局负责)

  (3)为80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开展复明手术。(市卫生局负责)

  (4)完成2009年15000户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任务。(市农业局负责)

  落实2010年8000户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项目实施工作。(市卫生局负责)

  (5)实施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项目。(市卫生局负责)

  (6)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市卫生局负责)

  (五)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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