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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0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文件,适时选择1所有代表性的公立医院进行改革试点。

  1.调整公立医院布局和结构,完善管理体制。主要工作目标:

  (1)按照省卫生厅指导意见,指导试点区(市)制定医疗机构设置规范,研究探索将部分公立医院转制为非公立医疗机构。(市卫生局负责)

  (2)出台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的意见,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3)建立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人员培训交流和业务指导,探索建立社区首诊、双向转诊等分级诊疗制度。(市卫生局负责)

  (4)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市卫生局、市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5)研究探索公立医院编制标准,科学合理确定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市编办、市卫生局、市财政局负责)

  (6)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加强信息公开,探索多方参与的公立医院质量监管和评价制度。(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7)研究出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实施意见,启动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根据省卫生厅试点工作安排开展注册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负责)

  2.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主要工作目标:

  (1)探索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使试点公立医院逐步实现以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进行补偿。(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物价局负责)

  (2)指导试点区(市)合理确定医疗技术服务、药品、医用耗材和大型设备检查的价格,推进按病种收费试点改革,改进医疗服务收费方式。(市物价局、市卫生局负责)

  3.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主要工作目标:

  (1)进一步优化诊疗流程,推广预约诊疗,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缩短群众就医等候时间,加强临床护理工作,改善就医环境。(市卫生局负责)

  (2)推广全市统一的医院电子病历标准和规范,加快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负责)

  (3)监督检查医院财务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督促其加强成本核算和控制。(市财政局、市卫生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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