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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2010年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七)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纠正铺张浪费、加重基层负担的不正之风
  一是要严格控制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坚决撤销牵强附会、华而不实、铺张浪费、增加基层负担的庆典、研讨会(论坛)。党政机关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必须严格控制规模和开支,所需经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接受审计监督;二是要严肃查处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个人摊派费用或拉赞助,以及利用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为单位或个人谋取私利等问题;三是要巩固和深化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成果,督促各地各部门按照公布项目开展活动,严格控制和审批新增项目。
  (八)继续深化治理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
  一是要配合有关部门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定期公布检验监测结果;二是要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三是要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和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通过寄递等销售假药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和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行为;四是要完善药品安全监管制度。
  (九)继续深化治理“四项资金”监管中的突出问题
  建立健全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资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此外,要认真对违规建设加油站、物业管理损害居民权益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针对本地区、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拓展新领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制。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市直各部门主要领导要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把纠风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纠风专项治理责任部门要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行动、综合治理,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各行业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切实落实对本部门、本系统的监管责任。派驻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协助抓好驻在部门纠风工作。各级纠风工作机构要搞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案件查处。要把查办案件做为一项重要措施贯穿始终,推动全市纠风工作再上新台阶,要突出重点,严肃查处顶风违纪的公路“三乱”、教育乱收费案件,以权以业谋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及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通过案件通报、新闻媒体曝光等形式,切实起到教育和震慑作用,遏制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
  (三)坚持求真务实,夯实纠风基础。一切想着群众,一切为了群众,把解决群众反映的难点问题作为纠风工作的着力点。监督检查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到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坚持纠风工作重心下移,充分依靠群众力量开展纠风工作,拓宽诉求渠道,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动员群众积极参与。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努力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实际效果。加强基层纠风工作队伍建设,健全机构,配齐配强纠风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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