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政策措施
(一)建立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以财政补贴为引导、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农业机械化发展多元化投入机制。在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投入特别是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同时,市、县区财政要进一步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投入力度,安排以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为重点的专项资金,建立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投入增长机制。
(二)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监管力度。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规范,确保财政补贴资金安全和政策惠及农民。要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受益对象,充分尊重农民自主选择补贴机具的权利,建立分类专项补贴档案,方便农民查询和接受上级及有关部门监督。要进一步加强补贴机具的后续管理,凡享受补贴的耕整机、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都必须进行注册登记、上牌发证、接受年度检验;其驾驶人员也必须按规定接受驾驶培训,取得驾驶证方可驾驶。
(三)强化金融信贷支持。各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水稻插秧机、水稻联合收割机、烘干机、大马力拖拉机和甘蔗收获机械等现代农机装备,在提供信贷、保险等金融信贷服务产品方面给予优惠,不断提高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千乡万村现代农机装备推进工程”实施推进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钦州市实施“千乡万村现代农机装备推进工程”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农机局局长担任,市发改、财政、科技、农业、经委、交通、林业、水产畜牧兽医、金融等单位的一名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机局。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千乡万村现代农机装备推进工程”顺利实施。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补贴产品和补贴工作进展情况的宣传力度,使购机补贴政策家喻户晓,激发农民的购机热情,为农民选好机具创造良好的条件。要大力宣传“千乡万村现代农机装备推进工程”的政策措施、成功经验、先进典型和实施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三)加强督促检查。农机部门要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补贴产品和补贴工作进展情况的督查,切实推进我市农业机械化进程。各县区要在每年12月底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年度总结,2010年12月底上报整个推进工程的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