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眉山市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眉山市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眉府函〔2010〕11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经开区和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眉山市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布。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为继承和发展我市民族民间优秀文化,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新的贡献。

  二○一○年八月八日

  眉山市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共计7项)

序号

编号

项目名称

申报地区或单位

 

一、传统音乐(共1项)

23

Ⅱ-5

竹琴(道琴)

彭山县

 

二、民俗(共1项)

24

ⅹ-4

瑞峰端午龙舟节

青神县

 

三、传统技艺(共5项)

25

Ⅷ-10

九升烧腊坊手工制作技艺

东坡区

26

Ⅷ-11

苏东坡酒传统酿造技艺

东坡区

27

Ⅷ-12

张氏芝麻糕制作技艺

仁寿县

28

Ⅷ-13

雅纸制作技艺

洪雅县

29

Ⅷ-14

幺麻子藤椒閟制技艺

洪雅县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