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试运行期间,各单位上报给市政府的文件必须首先通过网上办公系统上报电子文件(难以实现网络传输的文件除外,不能通过网络传输的附件另行报送),同时需按原来的方式上报纸质文件。电子件与纸质件必须完全一致。
(三)各单位不得在网上办公系统中创建和传输带密级公文。
(四)4月20日之后,5月中旬以前,没有向市政府上报公文的单位,要将本单位2008年已上报市政府的正式公文通过网上办公系统重新发送,以便检测系统的稳定性。
(五)系统试运行和今后正式运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及时向市经济信息中心反馈,由市经济信息中心进行汇总,交由项目实施单位统一处理。为了保证软件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所有的问题反馈及修改意见必须采用书面的方式进行。
五、系统培训工作
网上办公系统在试运行一段时间后,将为单位分管领导和技术人员安排集中培训。试运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随时与市经济信息中心联系获得技术支持。有关系统的使用方法,可查看系统中电子版操作手册。
六、市经济信息中心技术服务和监督电话
(一)网上办公系统技术支持:何家德(2029609转803,13877982136),陈玉成(2029609转802,13367790006)。
(二)各单位资料收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制作、发放:马剑青(2029609转801,13321799989)
(三)服务监督和投诉电话:胡南迪(2020169,13877972668)
附件:1.北海市网上办公系统第一批试点单位名单
2.北海市电子政务系统数字证书管理办法(试行)
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北海市网上办公系统第一批试点单位名单
市监察局
市国资委
市人事局
市财政局
市审计局
市劳动保障局
市商务局
市教育局
市人口计生委
市文化局
市科技局
市广电局
市卫生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新闻出版局
市粮食局
市物价局
市统计局
市经委
市法制办
市安监局
市司法局
市公安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建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