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密切关注国内外知识产权领域发展的新动向,预测发展趋势,及时向支柱产业、重点行业发布知识产权保护预警信息,指导企事业单位有效运用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制订或调整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切实加强知识产权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开展国际知识产权项目合作,妥善处理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关系,化解涉外知识产权纠纷。
五、加大扶持力度,优化知识产权发展环境
(一)增加知识产权资金投入。市财政每年安排专利发展资金,用于支持专利申请、专利行政执法、人才培训、知识产权宣传、知识产权对外合作交流、自主知识产权项目产业化以及开展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落实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山东省著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及山东省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奖励政策,调动企业积极性,推动全市注册商标和名牌产品质的飞跃和量的提升。各县(市、区)要足额安排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财政状况逐年增加。
(二)大力扶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和产品发展。科技管理部门在进行科技立项、科技奖励评审、财政专项扶持资金安排、自主创新产品认定,以及认定考核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高新技术企业时,要将申请、申报人获得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以及产业化的情况作为重要条件。要将知识产权的拥有量和实施效益列为科研人员绩效考核、职称评定、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实行财税扶持和政策激励,在全社会形成重视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知识产权维权保护。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完善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案件移送制度和联合执法制度,定期组织专项执法行动。要充分利用行政和司法手段,对重复性、群体性的知识产权违法案件从严查处,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要充分调动和整合资源,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活动。积极开展知识产权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及时解决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依法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创新、投资环境。
(四)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活动。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知识纳入普法教育内容,积极推进知识产权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活动,通过举办科技创新大赛、征文比赛、知识产权辩论赛、社区知识产权科普周、青少年科技节等活动,努力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培育“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六、加强组织领导,推动知识产权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