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北海航空市场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
(2007年11月5日)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大力加强航空业的发展将对推动地方经济的整体发展,特别是旅游业、房地产业的发展,创造就业机会和增加税收,改善投资环境,提升城市对外开放形象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当前,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发建设如火如荼,北海经济发展在提速,但我市航空业发展明显滞后,航空交通瓶颈日益显现,极大地制约着经济的发展。因此,充分发挥我市的区位优势,加大航空市场培育力度,通过加强航空业的发展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最终实现双赢、多赢,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根据北海实际,借鉴其他机场所在城市培育航空市场的经验和做法,现就培育我市航空市场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设立北海市新开航线航班培育专项资金。为进一步推进北海市开发开放,积极培育北海航空市场,增加北海机场航线航班,市政府决定设立北海市新开航线航班培育专项资金,用于补贴航空公司和包机公司在我市开拓新航线,资金从多渠道筹集。
二、规范公务乘机。为了确保北海航线客源充足,今后北海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职工按规定可搭乘飞机出差的,应选择从北海机场进出。《关于北海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职工及其他单位工作人员乘坐北海空港航班的通知》具体另行制订。
三、整合旅游资源,形成完整旅游产业链,将发展旅游业与培育航空市场结合起来,以航空业的发展带动旅游业的发展,以旅游业的发展推动航空业的发展。《北海市实施旅游航空互动发展暂行方案》具体另行制订。
四、对在现有航班基础上新增定期航班的航空公司,在飞机起降费及地面服务费方面给予优惠。《北海机场起降收费相关优惠暂行规定》具体另行制订。
五、确立市政府领导下的航线开发协调机制。市政府成立培育航空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建立由北海市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机场、航空公司、包机公司、邮轮公司、旅游景点、旅游企业参加的航线协调机构,定期会晤,加强联动,明确目标任务,协调解决问题,共同培育航空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