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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和谐城乡行动计划通知

  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盖章):
  投诉举报电话:

  附件4:
  餐饮业诚信计量承诺书
  编号:

  为构建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和谐市场环境,维护和促进商贸诚信计量体系建设,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本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一、自觉遵守《计量法》、《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计量法律法规对贸易计量的有关规定。
  二、积极宣传和带头遵守《商业 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建立健全和落实各项制度,加强对计量器具和商品量的管理。
  三、配备和使用符合所销售商品贸易计量要求的计量器具,并接受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定期检定,不使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超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
  四、向消费者明示商品称重计量操作过程,对按重量计费的各种活禽、鲜活水产、水发物不将包装物、捆扎物计入称重值,销售中绝不缺秤少量。
  五、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商品量及价格/计量单位标注真实。
  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发现本单位有计量问题的,可向本单位管理人员投诉或拨打本单位投诉电话。仍有异议的,请向质量技监部门投诉。

  本单位投诉电话: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该单位经营者使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超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的,或有计量作弊嫌疑的,欢迎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投诉举报。
  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盖章):
  投诉举报电话:

  附件5:
  医疗机构诚信计量承诺书
  编号:

  为构建诚信计量的和谐医疗环境,确保医疗诊断、治疗中使用的计量器具安全、准确、有效,保护患者的切身利益,本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一、自觉遵守《计量法》等法律法规对医疗卫生类计量器具的有关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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