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认真开展震害防御基础性工作。抓紧开展临夏市市区、永靖县城活断层探测、地震小区划和震害预测,推进各县(市)的地震小区划和震害预测。各级规划及国土资源部门在审批建设项目时,要依据活断层探测结果和震害防御等基础性工作进行合理避让,各级政府在城市规划修编中要体现地震灾害防御内容。
(三)认真开展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工作。各级发改、建设、规划、地震等部门要完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制度,切实把抗震设防管理纳入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对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工程,一律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从源头上杜绝地震安全隐患。继续认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自查和专项治理,依法加大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力度,确保重点工程在设计前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各级发改、建设、规划、地震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严格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各个环节进行审批把关,建立联合检查机制,确保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达到国家和省上的抗震设防标准。
(四)认真开展农村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各级政府要结合各自实际,划拨专项资金或整合各类相关资金,落实有关优惠政策,扶持和引导农民建设抗震安居房。农村抗震安居房建设的抗震设防要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抗震安全农居工程活动断层分布图和甘肃省抗震安全农居工程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的通知》(甘政办发[2010]15号)执行。各级建设、地震部门要提供符合抗震设防标准的农居建设图集,组织培训工匠,健全技术服务网络。农村的建制镇、集镇规划区和村镇公用设施要严格按照抗震设防标准和抗震设计规范规划、设计和施工。
(五)认真开展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抗震设防工作。各级政府及教育、卫生等部门要组织开展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抗震性能普查鉴定,落实抗震加固措施。新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要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全力组织实施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六)认真开展增强基础设施抗震能力工作。加强对交通、电力、通信、水利、输气管线、矿山、以及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工程设施的综合防御和抗震措施的研发与应用,优化抗震设计和生命线工程网络布局,创新抗震技术,适当提高抗震设防标准。加强各类基础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和抗震性能鉴定,及时采取除险加固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大力提升抗御地震灾害和抢险救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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