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停车场(点)经营单位可从2010年7月15日起向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提出监制备案申请,经物价部门审核批准后10日内更换、设置新的标价牌。《南宁市市区车辆停放标价牌式样监制申请表》和停车场(点)标价牌样式可在南宁价格信息网(www.nnpn.gov.cn)下载专区下载或到备案申请地点领取,备案申请地点:新竹路21号,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举报中心,联系电话:5851160。
(二)各停车场(点)经营单位应在2010年9月30日前,按新式样在收费停车场显著位置放置标价牌,未按规定设置标价牌的,不得收费。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格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标价牌的监制报备及标价牌更换工作。
(二)加强监管。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畅通举报电话,及时查处不按规定收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违法行为。
南宁市物价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1:
停车场(点)标价牌样式
(黄底黑字)
┌─────────────────────────────────────────┐
│ 南宁市停车收费标价牌 │
├─────────────────────────────────────────┤
│价格管理形式:政府定价 │
│收费依据: │
├────────┬──────┬───────────┬──────┬──────┤
│收费时段 │ X-X时 │ X-X时 │ X-次日X时 │ 月票 │
│收费标准 │(元/辆·次) │ (元/辆·次) │(元/辆·次) │(元/辆·月) │
│车辆类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 │
├─────────────────────┬───────────────────┤
│XXX停车场(点) XX号 │价格举报电话:12358 │
│收费单位: │停车场联系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