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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中市长、副市长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辽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中市长、副市长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辽府发〔2010〕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驻市各中省直单位:

  为切实组织好全市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落实,确保工作成效,夺取全面胜利,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和市级领导干部防汛抗洪抢险包保责任分工,现就市长、副市长在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责任分工通知如下:

  代市长姜有为 主持市政府抗洪抢险救灾全面工作。

  副市长金育辉 协助市长负责全抗洪抢险救灾的物资协调和保障工作;负责全市抗洪抢险救灾资金的筹集和使用管理工作;负责灾情信息的对外发布工作;负责灾后救助资金的统筹协调工作;负责推进灾后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加强抗洪抢险工作纪律,指导制定防止行政不作为和玩忽职守等问题的意见;协助做好西安区的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副市长魏启生 协助市长负责城区内涝的治理工作;负责灾后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工作;负责灾后垃圾清淤处理工作;负责受灾房屋修复、重建及受灾群众的异地安置等工作;负责抗洪抢险救灾期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负责城区基础设施及棚户区防汛抗洪抢险工作。

  副市长孟祥杰 协助市长负责水毁道路、供电等设施的抢修工作,指导制定灾后水毁道路修复意见;负责抗洪抢险期间安全生产保障和危险品、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生产企业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受灾区域的环境安全工作;负责受灾工商企业生产自救、搞好应急工业品储备等工作;负责做好市区企业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副市长李森 协助市长负责灾后中小学校舍维修、重建工作,确保受灾学校如期开学;负责抗洪抢险救灾的有关宣传工作;协助做好龙山区的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副市长王桂敏 协助市长负责受灾区域的医疗卫生和防疫工作;负责水质监测和保障饮用水安全工作;负责受灾群众的救助工作;负责受灾区域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责全市民政救助及有关灾情上报工作。

  副市长王顺军 协助市长负责全市防汛协调调度指挥工作;负责水利工程和险工险段加固工作;负责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负责受灾区域动物疫情预防和处置工作。

  除以上分工外,市政府各位领导要根据工作分工积极主动安排抗洪抢险、抗灾自救的相关工作,组织分管部门向上级对口部门汇报情况,争取政策、资金、物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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