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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2010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根据省政府与我市签定的《鹤壁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2010年)》和《鹤壁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2006-2010年)》,全市2010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2.05万吨以下,在2005年基础上削减10.8%;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5.4万吨以下,在2005年基础上削减16.2%。

  省环保厅通报我市2009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2.0149万吨,在2005年基础上削减12.4%,已经提前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十一五”控制指标任务;二氧化硫排放量5.447万吨,在2005年基础上削减15.4%,接近“十一五”控制指标(根据省环保厅环境统计调整要求,我市2009年环境统计二氧化硫排放量以6.42万吨计,需在此基础上削减到5.4万吨以下,即削减存量1.02万吨)。

  三、2010年度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量预测

  (一)化学需氧量新增排放量预测

  根据《鹤壁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计划》,2010年全市生产总值预期增长1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预期增长14%,由此预测全市2010年工业化学需氧量新增排放量约为0.15万吨。

  依据2009年度全市城镇人口数,2010年城镇化水平预计比上年提高1.8%,新增城镇人口1.3万人,由此预测全市2010年生活化学需氧量新增排放量约为0.031万吨。

  以上合计预测,全市2010年新增化学需氧量排放量0.181万吨,需全部削减。

  (二)二氧化硫新增排放量预测

  2010年全市火电行业无新增装机容量,工业及社会生活新增燃煤量预计为40万吨,由此预测全市新增二氧化硫排放量约为0.18万吨,需全部削减。同时,需削减存量1.02万吨,合计需减排二氧化硫1.2万吨。

  四、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方案

  (一)化学需氧量减排方案

  1.工程减排

  (1)城市污水处理厂减排

  浚县黎阳污水处理厂、淇县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日处理水量分别增加到2.3万吨和2.7万吨,预计2010年可分别新增化学需氧量削减量0.029万吨和0.035万吨。

  深水山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原深鹤污水处理厂)、淇滨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一步完善配套管网、提高收水率、提升污水处理水平,预计2010年可分别新增化学需氧量削减量0.024万吨和0.037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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