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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为加强对全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银川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另行文通知),并在市园林局设立办公室,负责复查迎检工作的日常协调指导。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复查迎检工作的组织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我市复查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相应整改方案,同时,对我市城市园林绿化、市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城市棚户区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供热计量改革等城市建设与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找出薄弱环节,制定出本部门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集中力量进行重点整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市政府督察室要加大督察力度,对各部门的重点迎检任务进展情况不定期的进行督察。

  (二)突出重点,抓好整治。

  各单位、各部门要针对以下重点任务,抓好整改落实。

  1、开展市政绿化等公共基础设施和市容市貌专项整治。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集中力量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治,确保以较好的市容市貌迎接复查。

  2、开展复查线路专项整治。根据复查工作要求,对选定的复查线路进行全面整治。市园林局、建设局、住房保障局、规划局等部门要对复查线路上的园林、市政、环卫、建设、避震场所等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沿线各种违章设施应一律清(拆)除,同时加强无证摊贩管理,取缔各种流动摊贩,维护良好的城市公共秩序。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复查线路的车辆管理,确保城市交通畅通,车辆停放整齐有序。

  3、财政部门要加大复查工作的资金投入,确保复查工作所需资金的落实,为复查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三)协作配合,完善资料。

  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总结我市近年来城市园林绿化和巩固园林城市工作的情况,并按照《国家园林城市标准》以及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相关工作要求,逐项对照检查,确保各项指标全面达标。同时要做好复查资料的分类、汇总、归档等工作,完善、充实受检项目备查档案资料和指标支撑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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