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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明确工作责任

  1、各县(市)区政府(大网格)任务。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本辖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组织管理,制定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中心网格的组成部门和具体牵头承办部门,并落实具体工作措施;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分析消防安全形势,并协调解决消防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同时,要利用政府办公网络建立消防监管信息系统平台,保证下级网格采集的信息能够及时上报,本级网格管理人员可以通过系统掌握下级网格的工作情况。

  2、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中网格)任务。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具体实施和协调工作,将网格化管理列入日常工作内容,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要建立并完善各小网格的基础台帐和数据,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各小网格的责任人以及责任目标。负责辖区内所有小网格消防安全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按照“一个社区一档”、“一个自然村一档”或“一个单位一档”等模式分别登记建档,形成本级消防安全管理资料库;要对辖区内的监管单位实施重点监控,定期开展对本网格内列管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督导监管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3、各行政村、社区(小网格)任务。各行政村、社区负责整理上报本网格内单元格的基本数据,督促相关责任人对本区域内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并运用消防监管信息系统整合处理上报的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建立、健全本社区(村队)的消防安全检查、整改情况台帐,健全消防宣传、会议、设施器材档案等基础台帐和数据;对消防安全工作有计划、安排、总结。

  4、片区检查小组(单元格)任务。负责采集基本数据,将片区每个单位的基本情况录入消防监管信息系统,并对片区单位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及时录入消防监管信息系统。

  (三)开展隐患排查

  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隐患定期排查制度,每季度对辖区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每月上旬确定一个工作日作为消防安全检查日,对辖区内的社会单位和居(村)民楼院及住宅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知隐患单位进行整改,并录入消防监管信息系统,每月下旬进行一次统一复查,将整改情况录入消防监管信息系统,并将没有改正火灾隐患的单位统一上报消防大队,依法给予处理。各行政村、社区片区小组每周对辖区单位开展一次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行政村、社区通知隐患单位进行整改,并录入消防监管信息系统,对没有及时整改的,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进行汇总后上报到乡(镇)、街道办事处。社会单位每天对本单位进行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管,随时检查或抽查,公安派出所加强对非重点单位的监管,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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