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九届中国乌鲁木齐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发〔2010〕180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第十九届中国乌鲁木齐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总体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第十九届乌洽会成功举办并取得新成效。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日
第十九届中国乌鲁木齐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总体工作方案
一、名称
第十九届中国乌鲁木齐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
二、时间
2010年9月1日至5日
三、地点
新疆国际博览中心
四、主题
“互利共赢、和谐发展”。
五、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全方位扩大对内对外开放,面向中亚、西亚、南亚各国市场需求,加强外引内联,组织国内和区内名优商品及经济技术合作项目参展,促进我国与中西南亚国家间和东中西部省区间的经贸合作,实现区域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六、主要内容
(一)展示新产品、新技术、新项目。
(二)洽谈进出口商品贸易和国内商品贸易,包括:轻工纺织、机械设备、汽车机电、五金化工、家电信息、建材家居、特色农产品、科技产品、冶金矿产、有色金属等方面。
(三)洽谈外商投资项目、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和国内经济技术合作项目,包括:矿产资源开发、农产品深加工、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制药、旅游、物流、商务、金融、现代服务业等方面。
(四)举办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商务日、区域经济合作论坛和中外客商见面洽谈会等系列交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