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10年全省交通运输艾防宣教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
根据省防艾办《关于印发江西省2010年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目标的通知》(赣防艾办〔2010〕5号)及省厅《江西省交通系统防治艾滋病宣教工作计划(2007-2010)》(赣交运安〔2007〕83号)要求,现就做好2010年全省交通艾防宣教工作通知如下,请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艾防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各级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交通运输部门窗口单位网络和工作优势,切实履行防治艾滋病工作部门职责。各单位要明确艾防工作机构,把艾防工作要求纳入本单位、部门今年工作要点,并制定工作计划,全年至少开展一次部门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督导考核,各单位领导干部艾防政策、知识培训率应达到100%。
二、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以往经验,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墙报、黑板报、宣传栏、网站等开展交通运输行业艾防和无偿献血知识的宣传教育,在方便职工自取的地方放置宣传材料,并充分利用世界艾滋病日活动积极开展艾滋病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交通干校要把防治艾滋病和无偿献血知识等纳入领导干部、职工培训的重点内容,全行业职工防治艾滋病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三、各级交通运管、港航管理部门在日常管理中要督促运输企业、客运港站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宣传教育方式,积极开展对旅客的艾防知识宣传工作。二级及以上汽车客运站、人流量较大的港口码头,要设置艾防知识公益广告牌、标语或宣传栏,放置或张贴艾滋病防治教育材料。有电子显示屏的候车厅,应每日播放1次以上预防艾滋病的公益广告和宣传节目。带车载视频的客车,应插播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片。
四、各级交通运管、港航部门应充分利用年度审验、信誉考核等时机,对驾驶员、船员等运输从业人员进行艾防知识宣教。各级道路运管部门要督促道路运输从业培训机构在培训中增加艾防知识内容。省运管局要在春运指南中增加艾防知识宣教的相关内容。
五、加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艾防宣教工作。要对入学新生发放艾防健康教育宣传单,并将艾防知识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对入学新生,要开设专题讲座或将艾防知识纳入健康教育等课程,每学年不少于1课时,使在校学生知晓率达到95%以上。要充分发挥青年志愿者组织的作用,每年开展1-2次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