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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扶贫办等部门贵阳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扶贫办等部门贵阳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筑府办发〔2010〕130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市扶贫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残联编制的《贵阳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扩大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八月二日

贵阳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扩大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31号)和《贵州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黔府办发〔2010〕6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的意义

  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是新阶段完善扶贫战略不可缺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农村低保制度是解决生存问题,扶贫开发是解决发展问题,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实现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是全面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高度关注民生、坚持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的现实需要。搞好扶贫开发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对提高农村贫困人口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激发农村贫困人口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逐步缩小发展差距,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二、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省关于新时期扶贫开发与农村低保制度的相关精神,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的作用,摸清我市贫困人口规模、分布、构成、特点,建立和完善贫困人口的信息系统、识别机制、瞄准机制和动态监管进退机制,率先在全省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

  三、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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