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物价局党组关于印发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局机关党委及各支部:
现将《中共西安市物价局党组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西安市物价局党组
2010年7月22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根据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市办发〔2010〕24号)的通知精神,现结合我局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重要性
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是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把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学习型党组织,是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基础工程。市委《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市办发〔2010〕24号),就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是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各支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扬党的先进性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意义。在全局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是增强物价干部学习意识,形成重学习、讲学习良好氛围的重要举措,也是把物价部门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学习型、服务型、落实型、创新型”战斗堡垒的有效途径。只有不断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才能真正成为物价事业发展的领导力量。
二、目标要求
(一)学习理念进一步树立。全局党员切实把学习当作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生活方式,做到在学习中工作、在工作中学习,学习力、创新力明显提高。
(二)思想理论素养进一步提高。全局党员在对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认识上达到新高度,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坚定性进一步增强,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发展信心明显增强。
(三)解决价格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努力提高党员运用科学理论研究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应对复杂形势、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使全局党员服务科学发展,优化价格环境,维护群众利益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四)学风进一步转变。调查研究之风、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得到大力弘扬,干事创业、谋求发展的工作氛围进一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