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围挡须采用硬质材料连续设置,高度不得低于2.5米,其造型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并具备我市城市建筑风格特点。围挡应保持整洁,发现破损应及时更换。立体防护网设置应连续密闭,表面保持整洁,可适当采用图案进行美化。具有特殊意义的地区标志性建筑立面改造工程,可将改造后效果图喷绘在立体防护体系上,使之在改造过程中即成为城市景观。
四、城市建设改造工程需占道施工时,施工单位要制定科学、合理的交通组织方案,并严格按照审批后的方案执行。认真做好围挡设置、原材料堆放、交通引导标志设置、分流线路的交通基础设施及安全设施设置等工作,并及时组织施工机械和劳动力,尽快完成施工作业,尽可能减轻施工占道对道路交通和居民出行造成的影响。可以半封闭施工的一律不得采用全封闭方式占道。对涉及施工占道情况的,施工现场应建立义务交通组织机构,配备义务交通人员,协助交警指挥行人和车辆通行,确保施工、行人和车辆安全。
五、城市建设改造工程施工现场每道工序作到“工完场清”。建筑垃圾集中堆放,日产日清,要采用合格密闭车辆运输各种建筑材料、预拌混凝土、建筑垃圾、渣土等易撒漏物质,防止渣土飞扬、洒落和流溢,保证行驶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环境,不影响市容卫生,并按规定时间运输到指定倾倒地点。
六、城市建设改造工程施工现场进出口通道及场内道路应硬化处理,路面平整、坚实,能满足载重车辆通行要求。
施工现场进出口必须设置洗车设施,配备高压水枪。车辆进出工地必须经冲洗干净后,方能驶出工地,严禁带泥上路。冲洗污水不得外溢场内、场外。施工现场应配置专(兼)职保洁员,负责场内和门前保洁。
七、城市建设改造工程与施工有关的加工、制作等活动必须在施工围挡内进行,围挡外严禁堆放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
结构主体二层(含二层)以上,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密目网进行全封闭,封闭必须高于作业面且同步进行,密目网要保持干净、整齐、牢固,无破损。
八、城市建设改造工程施工现场的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粉尘材料必须入库保管,沙石料必须覆盖防止扬尘。施工过程中,易产生扬尘的工序必须采取降尘措施,施工现场的浮土必须及时湿水清扫。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并按规定设置排水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