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全市空调安装维修行业安全监管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通知
(济安监发[2010]52号)
各县(市)区安监局,各有关企业:
近期,媒体刊登了我市有数起空调安装工在高处从事小型空调安装、维修作业时发生坠楼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新闻报道,引起了市局领导高度重视。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空调安装维修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力度,有效防范类似安全事故的再次发生,根据《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30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市局现就加强全市空调安装维修行业安全监管,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立即开展排查摸底工作,建立安全监管档案。针对空调安装活动季节性强、人员流动性大、不易监管等特点,各县(市)区安监局要立即行动起来,组织人员开展辖区内空调安装行业的调查摸底工作,彻底摸清该行业各类队伍分布、从业人员构成、技术装备等基本情况,并建立起相关基础资料档案。各空调销售商场和售后安装服务网点要积极主动配合安监部门的调查摸底工作,如实提供空调安装工的组成、安全防护用具的配备等基本情况。
二、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加大持证上岗检查力度。根据《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30号)规定,小型空调高处安装、维修人员属高处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目录范围。具备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资质,且有高空作业培训范围的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培训大纲要求组织实施培训工作,强化教育培训质量,切实提高空调安装工的安全技能和安全素质。各县(市)区安监局要加大空调安装工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作业的检查力度,同时针对空调安装工作业流动性大的特点,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优势,宣传空调安装工持证上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举报无证上岗违法行为,形成杜绝使用无证人员安装维修空调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严格执法,加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各县(市)区安监局和各级安监队伍要严格执法,对现场查处的空调安装工无证上岗、未配备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具的违法行为要立即制止,并按照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造成人员伤亡的单位和队伍要加大处罚力度,并联合有关部门予以停业整顿或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