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实施曹德旺、曹晖扶贫善款资助项目协调小组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0〕126号)
百色市、河池市和那坡县、隆林各族自治县、东兰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实施好曹德旺曹晖扶贫善款资助项目,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实施曹德旺曹晖扶贫善款资助项目协调小组。现将协调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陈章良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曾 东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吴宇雄 自治区扶贫办主任
成 员:韦兆忠 自治区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陈荣贵 自治区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
余海燕 自治区纪委常委、监察厅副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