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波市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宁波市律师继续教育暨“大学习、大讨论”集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宁波市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宁波市律师继续教育暨“大学习、大讨论”集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各县(市)区律协联络组、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培训工作的通知》和省律协《关于深化关于举办律师继续律师队伍“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指导意见》,市律协决定举办2009年律师执业证注册前继续教育暨“大学习、大讨论”集中教育学习辅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10月10--12日,10日上午8:30分前报到;
  二、培训内容及授课教师
  1、尹田(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物权法》起草小组成员)讲授:物权法疑难问题。
  2、吴勇敏(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讲授:反垄断法解读;
  3、章靖忠(浙江省律师协会会长、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主任)
  讲授:坚持“三个至上”和“三个维护”--做合格的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
  4、陈飞龙(宁波市发改委规划处处长)讲授:宁波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下步总体设想;
  三、培训地点
  宁波中山饭店(孝闻街100号,电话56126888转)
  四、培训对象
  需要继续教育培训的律师及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党支部书记和律师协会理事。
  五、培训费用
  每人缴纳培训费200元(含中餐),不足部分由市律协补贴;住宿费自理。需要住宿的律师可直接 与总台联系。
  六、要求
  1、各所务必将参加培训律师的名单于10月6日前传真至市律协秘书处,传真:87299766;
  2、培训费用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交纳,事务所确定一名律师负责,于10日上午缴至会务组;
  3、参加培训的律师随带律师继续教育登陆册,报到时交培训点(由律师事务所统一上缴)。首次参加培训的律师随带一张一寸正面免冠  照,背面写上单位和姓名。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