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完整填写《全国城乡划分清查先进集体推荐表》并加盖公章后,于9月6日前报省局设计管理处(同时报送一份电子版)。
  各地在填写报送推荐材料时,应按照评选条件据实填写相关内容,真实反映被推荐单位在开展城乡划分清查工作中先进事迹和主要特点。
  联系人:省局设管处 何 飚
  电 话:82627300
  邮 箱:sgc-hl@stats.gov.cn.
  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
  全国城乡划分清查先进集体推荐表
 被推荐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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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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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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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事迹介绍(可另附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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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统计局推荐意见 
  
  
  
  
(盖章)   2010 年9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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