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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报送“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备选项目的通知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报送“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备选项目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环境保护局,各自然保护区,厅有关事业单位:

  安徽省“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已经进入文本起草阶段,重点工程是规划的主要内容,实施重点工程是实现规划目标的重要保障之一。为做好规划环保重点工程项目筛选工作,现就报送规划备选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备选项目申报准备工作

  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规划备选项目申报工作,加强领导,成立组织,落实专人,科学谋划,以推进污染减排为抓手、以提升环境质量为切入点,加强“十二五”期间环保投入的测算,认真做好“十二五”期间环保投资项目储备和规划,积极组建本辖区、本单位“十二五”环境保护重点工程项目库。

  我厅将根据“十二五”期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对各单位上报的规划备选项目进行筛选,在此基础上建立全省“十二五”环境保护重点工程项目库,并报环境保护部、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备案,做为“十二五”期间国家和省级环保项目审查、环保专项资金申报(补助)的重要依据。凡入库项目,“十二五”期间将给予重点支持。

  二、认真做好备选项目申报衔接工作

  各单位要以《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合肥经济圈生态保护规划》、《巢湖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总体方案》、《安徽省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规划(2009-2020年)》等为依托,积极主动与当地发改委、财政、城建等部门衔接,力求做到备选项目不重不漏、责任主体明确、环境效益显著。

  三、确保备选项目质量

  1.规划重点工程项目分为化学需氧量减排工程等十大类型,下设37个子类型(见附件1)。各单位要严格按规划重点工程项目类型进行申报。

  2.各单位上报的备选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环境效益等要经专家论证,并附论证意见,以确保项目质量。我厅将优先支持前期准备工作充分、具备开工条件、符合产业政策、投资规模合理的项目入库。

  四、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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