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上述不属于国土资源违法线索的反映,接办人员应当向举报人作出说明,为其提供反映问题的路径。
第六条 “12336”举报电话受理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8:30-11:30和14:30-17:30,双休日正常休息。
第七条 “12336”举报电话受理人员应当做到:
(一)熟悉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对举报事项作出初步判断;
(二)接听举报电话,注意询问举报人违法违规线索主体、时间、地点、事件等主要情况,准确、如实记录每一条违法违规线索,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和程序处理违法线索,对办理的每一宗违法违规线索,办理人员都要签署姓名,及时录入国土资源违法违规线索管理信息系统;
(三)接听举报电话,要严格按照《举报电话用语示例》要求,以“您好”为开头语,使用文明用语,态度和蔼,行为高效,细心倾听举报人反映情况,当举报人举报完毕后,应将主要内容复述一遍,复核记录是否符合意愿;
(四)上班不迟到、不早退,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法定工作时间内不得脱岗,因特殊原因离开岗位的须向监督指导室负责人请假报告离岗原因和离岗时间,做好交接班工作;
(五)仪表要同自己的工作、身份、环境相符,着装应整洁、得体、优雅、美观、庄重,展现稳重、大方、干练、富有涵养的形象,禁止不合时宜的服饰;
(六)搞好环境卫生,桌椅、地面随时保持清洁,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墙壁无灰尘、不乱挂物品,办公桌椅及桌上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有序、合理。书橱、书柜内各类档案资料分类摆放整齐,柜顶无乱堆乱放现象,报纸摆放整齐有序。
第八条 举报电话受理人员和承办单位、承办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的有关要求和规定,不得泄露举报人的有关情况,不得向举报人泄露案件处理的细节,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领导对举报件的批示以及核查报告、内部讨论处理意见等情况,造成泄密的追究泄密者责任。
第九条 对发现“12336”举报电话反映的情节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违规违法线索,受理人员要迅速反应、立即向局领导汇报。
第十条 12336工作人员出现以下问题的,给予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