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西安市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0〕14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统一配送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西安市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李秋实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王育选 市政府副秘书长
白湘霖 市食品药监局局长
秦鸿学 市卫生局局长
成 员:马俊杰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华俊 市监察局副局长
郑庆辉 市食品药监局巡视员
李顺德 市卫生局副局长
李军昌 市工商局副局长
白正谊 市法制办副主任
李教社 市食品药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监局,办公室主任由白湘霖同志兼任。
二、工作职责
(一)市药品“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全市药品“统一配送”工作的组织领导。
2.负责制定全市药品“统一配送”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
3.负责对区县药品“统一配送”工作、市级相关部门执行政策、规定情况的监督指导。
4.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药品“统一配送”有关工作。
5.完成省、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市药品“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负责全市药品“统一配送”工作的组织实施。
2.负责拟定药品“统一配送”相关政策、规定。
3.负责制定全市药品“统一配送”工作计划、公告等工作事项。
4.负责对区县药品“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和市级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及考核评定。
5.负责全市药品配送企业的遴选工作。
6.负责收集、了解药品“统一配送”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向领导小组会议提出药品“统一配送”工作意见和建议。
7.负责向省市药品“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
8.负责向社会发布全市药品“统一配送”工作动态。
9.完成市药品“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
工作。